2017年3月31日 星期五

2017-03-31:繼承人繼承獨資組織之存貨及固定資產不課稅

林先生來電詢問,其欲繼承父親遺留之獨資商號,於辦理負責人變更時,父親經營期間之存貨及固定資產,是否需開立統一發票繳納營業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獨資組織營業人之負責人死亡,由其繼承人繼續經營,申請變更負責人為繼承人時,其繼承人繼承餘存之存貨及固定資產,非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2款規定應視為銷售貨物之範圍,可免依上開法條規定課徵營業稅


岡山稽徵所 稅務員 蔡沁蓓(07)626-0123 分機:5484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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