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1日 星期三

2018-01-31:營利事業106年度因應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新制致增加薪資成本費用,其適用擴大書審純益率可依規定調整

財政部今(31)日發布「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擴大書審要點)」,本次修正重點係配合105年12月21日修正公布實施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制度,部分營利事業106年度因應該制度調整人力、工作時間及加班費等因素,可能影響人事成本費用,營利事業如採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核實計算損益辦理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稽徵機關可依業者實際損益依帳證資料核實認定;惟營利事業採擴大書審要點申報者,因係以收入總額按規定純益率計算所得,無法反應週休二日制度對人事成本費用及損益之影響。該部考量產業營運及損益受影響之情形,參考勞動部意見及行政院主計總處薪資與生產力統計資料等,評估調整106年度擴大書審要點純益率,以合理反應企業之營運成本。

財政部說明,為鼓勵雇主落實勞動基準法照顧勞工權益並簡化稽徵程序及維護租稅公平,其辦理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採擴大書審要點申報所得,如同時符合下列各項要件並檢附受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新制影響成本費用分析表」,其適用之純益率得按106年度擴大書審純益率標準之90%計算:
一、已依法為勞工投保勞工保險與全民健康保險。

二、給付員工薪資已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

財政部提醒,營利事業採用擴大書審申報,106年度如因實施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制度而增加其成本費用,進而影響實際獲利,可於辦理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上開規定按調整後之純益率(即規定純益率之90%)計算所得申報納稅,惟仍應備妥受影響成本費用之帳簿文據等相關資料,供稽徵機關必要時調閱審查。

胡科長 仕賢 02-23228118
財政部賦稅署 2018-01-31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