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1日 星期一

2017-12-11:國內供應商開立紙本統一發票交付境外電商業者事宜

邇來時常接獲國內旅宿業者來電詢問,銷售住宿勞務境外網路訂房平台,開立之紙本統一發票如寄至國外,將大幅提高營業成本,恐影響飯店業者營運,應如何交付紙本統一發票與境外電商業者才符合法規?

高雄國稅局說明,國內供應商欲合法交付統一發票與境外電商業者,


1.可透過將紙本統一發票以掃描方式傳送與境外電商業者,並保存統一發票正本及寄送紀錄;或


2.交付紙本統一發票正本與境外電商業者之報稅代理人,皆得認屬已依法規定給與憑證,免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處罰。

該局進一步說明,透過網路跨境交易已成為國際趨勢,為減少憑證交付問題,並配合節能減碳之環保政策,本局將積極輔導國內供應商導入電子發票,期能增加交易雙方便利性,及與國際市場接軌。

審查四科 稅務員 林怡君(07)7256600 分機:7315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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