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 星期四

2017-04-27:民眾向銀樓珠寶業者購買珠寶及金飾等,請索取統一發票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邇來正值婚嫁旺季,多數父母會購買金飾及珠寶贈與子女,一般社會大眾購買金條金塊金銀飾品往往只重視銀樓珠寶業者所開立之成色、重量、價格之保證書,卻常忽略銀樓珠寶業者亦為營利事業,依法應於交易時開立銷貨發票予買受人,致部分銀樓珠寶業者在銷售黃金飾品時常未開立發票給買受人,漏報相關銷貨收入,造成稅賦的流失。

以純黃金鑄造之金條金塊金片金幣金飾飾金係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規定免徵營業稅之貨物,但金飾加工費(即俗稱之工錢)及銷售白金珠寶並未免稅,應課徵營業稅,營業人同一筆銷貨如兼有應稅及免稅之貨物或勞務,應分別開立應稅及免稅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

該局特別籲請民眾向銀樓珠寶業者購買珠寶、黃金條、塊及金銀飾品,請索取統一發票,以共同維護政府稅收。為秉持愛心辦稅原則,銀樓業者如有漏未開立銷貨發票致逃漏稅捐者,應於未被檢舉或被查獲前,儘速依稅法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以免受到處罰。

審查三科 稅務員 黃雅蘭(07)7256600 分機:8652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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