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1日 星期一

2015-09-21:中區局發布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選案原則

為維護租稅公平、防杜逃漏,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每年均會對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進行選案查核作業,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將於近期陸續展開選案查核作業,鑑於以往部分營利事業稅務代理人常反映該局選案比率偏高,而有查核較嚴苛以至營利事業有出走之情事,該局說明,以近3年度選查比率為例,其平均選查比率2.99%已相較全國選查比率3.42%為低,且對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之各年度選查比率,也已由95年度3.58%逐年下降至102年度2.96%。

中區國稅局指出,該局於辦理選案作業時會根據各申報案件的申報類型、案件特性及查核資源多寡,於排除符合特定條件(績優營業人連續數年度選查已停歇業案件等)得不予選查之對象後,在考量查核人力、時間及成本等因素下來決定選查對象,若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較有可能列為選查對象:
1.營業收入淨額1億元以上未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者。

2.依各類稅法或其他法律規定,申報適用租稅優惠減免稅捐者。

3.新興行業從事新金融商品交易之申報案者。

4.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辦理申報者。

5.課稅年度課稅年度之前二年度內經查獲逃漏所得稅情節重大者。

6.涉有不合常規移轉訂價對關係人負債之利息支出不得列為費用者、依金融控股公司法及企業併購法規定,合併辦理申報者。

7.經書面審核發現申報異常涉嫌違章情節重大者。

另今年度為提高選案之公平性,除加強查核連續5年未列入選查之案件外,對於已依規定申報繳納稅款,且連續3年經列選異常應調整項目者,本年度將得免再列入選查之對象。

該局特別呼籲,營利事業請自行檢視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情形,若發現有短漏報營利事業所得稅者,請儘速向各地區國稅局自動補報並補繳稅款,以適用免罰規定。納稅義務人對上述問題有任何疑義,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或進入該局網站撥打網頁電話,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審查一科 洪專基 04-23051111轉7165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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