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5日 星期二

2013-02-05:條碼化繳款書自動補扣並補繳要打勾註記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本局左營稽徵所依據電腦產出「各類稅款短收異常清冊」,發現扣繳單位有短繳扣繳稅額應加徵滯納金之情形。經依扣繳單位提示條碼化扣繳繳款書等資料查對,其異常情形主要係扣繳單位依規定自動補扣並補繳稅款時,未在「自動補扣並補繳」欄勾「是」。

該局說明:扣繳義務人應扣繳未扣繳或短扣稅款,在未經人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於自行發現時可就應扣繳未扣繳或短扣稅款繳納,免加徵滯納金,但應加計利息

該局叮嚀:扣繳義務人應扣繳未扣繳或短扣稅款,符合上述規定,記得在列印條碼化繳款書之前在「自動補扣並補繳」『是』須打勾註記,並在稅單蓋上單位名稱負責人印章,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左營稽徵所 股長 曾順農(07)5874709分機6910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20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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